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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详情:监区有犯人被安全带吊起,另一在押服刑人员发现被吊起的犯人异样,赶上前发现对方没有生命体征,随即解下被束缚人员,最终抢救无效,心脏病发作死亡。现在法院判救下人员的犯人,故意伤害罪,监狱狱警无任何责任。作为被管教人员,行为受限人员,更没有对被束缚死亡犯人做任何过激行为。只是在初期帮忙把人吊起来,这有问题吗?有错吗?作为家属我们应该怎么办?上诉应该起诉谁呢?法院还是检察院?还是监狱?

离婚 2018-06-09 17:0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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