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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休病假期间,提成是是否要扣掉?因为工资构成这块是底薪加提成的。休病假期间的工资支付方法是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比发放,那这里面的本人工资指的是底薪吗?

其他 2018-06-12 14:3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以上海为例(各个地方的规定不同,有的病假工资比例没有规定的这么细致): 【一】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不超过6个月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 (1)累积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2)累积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 (3)累积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4)累积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 (5)累积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二】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由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 (1)累积工龄不满1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 (2)累积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 (3)累积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职工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追问】你好,那这里的本人工资指的是什么呐?工资构成是底薪加提成的,是指的底薪吗?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这是补偿金的一般规定,以下是单位有违法行为时,补偿金的特殊规定。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所以你这种情况是按四十七条计算后的结果的二倍,具体多少你可以根据你的工作年限计算。
    【追问】那关于提成这块呐?休假期间提成还应该发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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