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2011年,离异,孩子由女方带大,父亲只是在2013年他结婚的前一天,看了女儿。至今未给抚养费。(我也没要,他也没有看女儿)现在,我想要回抚养费,他居然说我没有让他看女儿。拒绝支付以前的抚养费,说没钱。在此期间他一次也没有和我说过看女儿。居然说我不让看,他就不给。这样说合法吗?

离婚 2018-06-13 20:1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协商不了可以起诉。
  • 你好,支付抚养费是他的法定责任,即便不探望孩子也应当支付。而且探望孩子在法律上讲不仅是权利也是义务。
  • 直接到法院起诉要求其给付抚养费,没理由不给。
    【追问】以前的是不是也必须给我,离婚协议写的是500元,一个月。不管他看没看孩子。必须从离婚之日起都付给抚养费。我还有现在我想要一部分教育基金。合法吗?如果他就说没钱,2018年前的不给,法律有办法吗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唐山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