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公司在四月份的时候给我签劳动合同。写的是固定期限:2018年3月8号到2021年3月8号。按此合同合同看来,那我应该是3月8号转正就给我交医社保的吧。可是到现在,公司才说准备帮我交5月的社保,费用还没到社保局,卡号也跟我说不知道。在乙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条款中: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2)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的;那我是可以随时离职的对吗?实在不想在公司呆了,一个长久的员工都没有。而且老板和老板娘特别抠。

其他 2018-06-13 20:5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厦门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