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律师您好:我们公司现在要解体,与同行合作,突然通知我们要解除劳动合同,我是2001年来的公司,当时不签合同、发的工资是现金、没有办理社会保险,2006年开始跟劳物派遣公司签合同,2008年又转签公司的分支公司并缴社会保险,请问像我这种情况经济赔偿金从哪年开始算起?公司是否承担违约金?2001年至2007年的社会保险能否要求给补齐?谢谢!!!

争议解决 2011-09-01 03:52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6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