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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驾驶员,事故我全责,我买了交强险,商业险,不计免赔。现伤者医疗费共计4万。请问我与保险公司该如何分担这部分医疗费用?

其他 2018-07-17 05:58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交强险赔偿的损失,由第三者责任险进行赔偿,对于标的车及标的车上人,标的车驾驶员的赔偿由车损险,车上人员和驾驶员座位险进行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车主只需要开车到所要购买的保险的办理处,带上自己的行驶证和上一个年度购买的交强险的单子,就可以进行办理。不过,具体的流程还是应该注意的。
    在办理这种业务的时候,车主应该如实的填写相关资料,对车辆存在的一些重要事项,都需要告知保险公司,并且还会被要求提供机动车驾驶证和行驶证的复印件,这个在去办理之前可以先复印好,避免浪费自己的时间。需要注意的时候,签订交强险合同,是需要一次性的支付相关的费用的,并且还不能够在已有的保险条款和费率之上,再提出其他的要求。办理完异地买交强险之后,还得及时的在自己的汽车上放置所需要的标志。
    此外,在办理的业务的有效期之内,要是我们投保了的机动车存在着因为改装、加装或者是其他操作使得汽车的危险程度提高了的,投保的车主是有必要尽快和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并且还要进行额外的一些业务办理。要是这种联系没有及时的话,那么因为这些改变导致的交通事故发生的赔偿,车主是得不到相应的赔偿的。购买的期限到了之后,要是选择继续购买的话,是应该及时的到保险公司进行办理相关的业务,并且还需要出示相关年度的保险单。
    还有就是,投保的车辆要是发生意外事故导致车辆损坏的话,投保人应该及时的采取合理和必要的相关措施来避免事态的进一步严重发展,并且要需要在事故发生之后,及时的联系对方。同时,还要与其派来的工作人员进行相关勘察的配合。
  • 由保险公司现在承保范围内赔偿,不足部分由你承担。
  • 估计伤者会向法院起诉,到时候医疗费根据你们的保险合同进行承担。原则上保险公司全部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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