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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要求偿还18万元抚养费,申明付清之后他们老了不用赡养他们,还让儿女写下欠条签字了,若按规定时间未还清,这份欠条具有法律效应吗

离婚 2018-07-16 17:0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们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但是可以拒绝一次性支付赡养费。这个欠条没有法律效力。
  • 借条和欠条在司法实践领域有着不同的含义:  一、借条证明借贷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  二、借条肯定存在借款关系,而欠条则不一定存在借款关系(即现金流转关系)。  三、借条形成所依据的是双方的借款事实。欠条所依据的事实则多种多样,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经济纠纷所产生的欠款,因侵权行为而产生的欠款,因犯罪行为面产生的欠款等等。  四、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所起的作用不同:仅仅依一张欠条提起诉讼的,很难得到合议庭的支持,还需要向法庭说明欠款形成原因及提供相关的证据(如经济纠纷的应当提供合同)。而借条在一般情况下无需证明其形成原因,仅需向合议庭说明借款的时间即可。  五、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不同:没有明确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权利人再次主张权利的,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的20年内不主张权利,则诉讼时效不再起算。
  • 符合公平原则的,欠条需要兑现。
    虽然夫妻关系存续期内,所有财产为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妻子以个人名义为他人借款或者用于非夫妻共同开支的项目,离婚时原则上需要还款后做为共同财产分割,或者直接将欠条作为单方债务参与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16条规定:“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 一,欠条没有过期作废的说法。二,只要欠款没有还清,债主就有权扣款。三,欠条有诉讼时效,超过了诉讼时效,法律不保护胜诉,但是欠条的实体权利是永远存在的,不存在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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