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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数控机床单位干了两年,公司采用计件超额结算工资,分配给每人两台机床,但从第三年开始,之前车床一个老员工调到我们铣床,公司上级以我资历相对最小为由,想把我调离铣床,否则我以后就是干一台铣床,不是之前的两台了,工资相对也而言就少了一半,但我没有同意,最后我变成了一台,别人八个小时挣的钱我得干十二个小时,请问这算违法劳动法吗?

其他 2018-07-22 05: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标准(计算加班工资基数),按下列第 种形式执行,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及本单位集体合同约定的标准。
    1、计时工资: 元/月( 元/周);
    2、计件工资: 1500元(在标准工作时间劳动者提供了劳动,所得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注意加班费) (70%以上职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可以完成的,本项约定为成立);
    3、其他形式: 。
    (二)乙方试用期工资为 元/月(不得低于第(一)款约定工资的80%或单位同一岗位最低档工资,并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三)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四)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或其他有价证券等形式替代货币支付。
    (五)甲方与乙方可以依法根据本单位的经营状况、物价指数情况,经过双方协商或者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工资正常增长的具体办法。
    (六)甲方给乙方发放工资的时间为:每月 日(或周 )。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技术和劳动熟练程度相同的劳动者在从事同种工作时,不分性别、年龄、民族、区域等差别,只要提供相同的劳动量,就获得相同的劳动报酬。同工同酬体现着两个价值取向:确保贯彻按劳分配这个大原则,即付出了同等的劳动应得到同等的劳动报酬。 大丰律师刘兴红。
  • 您好,不合法的。建议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追问】请问怎么申请呢
    【回答】您好,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追问】你好律师,可我不知道我需要争取什么,我干一台已经有半年的时间了,别人上八个小时,我上十二个小时,工资是一样的,我需要维护什么权利呢,请您分析一下
    【回答】您好,您可以主张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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