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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5月15日通过中介进入厂里面工作,做的临时工,16日正式工作。6月23日由于厂里面的原因,临时工全部撤出,2中介发工资的人发了5月份的工资,因为6月份工时厂里面没发给中介,给我说3天过后发6月份的,但是3天过后我去找他,他没在他的公司,打电话给他,他就以各种理由推脱,不是不接电话就是说还在协商然后每天都去找他,他也全都不在。打电话给他好不容易接通了,他的态度极其恶劣非常的不耐烦的那种,刚刚去找他,打了他的电话,本来说好的12元一个小时的时率,他现在来了一句8元一个小时。我问他为什么,他说合同没到期只能8元一个小时,我说我根本没签合同怎么就没到期还8元一个小时,话还没说完他就挂电话了,之后就一直打不通他的电话了

其他 2018-08-03 18:1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临时工和合同工的区别可是非常的大。
    1、临时工就是临时请来的工作人员,这种类型的工作人员并不能像合同工一般享受到公司应有的福利,而合同工则是与公司签订了有效合同,并且受到了法律的保护,能够享受公司提供的福利。其区别如下
    2、临时工没有社保进行购买,而合同工则需要购买社保
    3、临时工若是离职的话,只需要三天就能够正式离职,而合同工一般都需要提前一个月告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同意后才能够申请离职
    4、临时工不能享受用人单位合同工有的福利,例如合同工可以在用人单位的食堂进行吃饭,而临时工则没有这项福利。
    5、临时工的的工资是以小时来计算的,而合同工则是以月来计算。
    6、临时工不能够享受公司对于合同工的正常培训,而合同工可以参加公司的培训。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因此,即使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劳动关系也是自用工之日起成立,出现工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赔偿。
  • 劳动者可以寻找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劳动者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只要证明双方之间劳动关系,劳动者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合同双倍工资以及违法辞退的赔偿金。如何申请劳动仲裁: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您好,建议向劳动部门投诉或者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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