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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的老房子没有房产证只有一个地契,父亲去世后地契是老大的名字(一家六子妹,母亲健在),几年前为了给母亲买保险,老大不愿出钱就打算把房子卖掉,后三家子妹建议房子卖卖给外人不如子妹家买下来,当时只有老大写了一份买卖协议,三家出的钱老大用了一部分剩下的给母亲卖保险了。到现在房子面临拆迁,母亲又不承认卖房子和另外三家子妹要分现在的补偿房款。请问老大写的协议有效吗?现在的补偿房子是属于出钱三家的还是属于母亲的?请帮忙看看谢谢!!

调解 2011-09-03 16:0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严格从法律角度来说,由于主人是老大,买卖是有效的,因此,现在补偿房子是属于买方即出钱三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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