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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签劳动合同,离职了(老板让我打离职报告我也打了),本厂发工资是每月30号发,离职的时候老板答应发工资的时候给我打卡上,我把剩下的手续都在离职前办好,在6月30号等钱打过来,一直没有打。到5点后老板回了一个电话给我,(他们1号休息)说2号打给我,直到现在也没有收到。打电话和发短信都不回复。我有接近2个月的工资,怎么办

其他 2018-07-13 17:22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追问】我在温州乐清白象这边,这边的劳动监察部的电话有吗
  •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7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曰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曰、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工资应当按时、足额支付,不能附加任何不合理条件。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5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 可以请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给予帮助。县(包括县)以上各级人民政府都设有劳动保障局,下辖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要履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该《条例》第十条第二、第三款分别是: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第十一条第六款是对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就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农民工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 一般来说,碰到这种情况,可以参照以下方式维权:
    1、首先同单位协商解决,这样最快;
    2、如果确实不能协商解决,单位又拖欠工资不发,你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立案处理;
    3、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及经济补偿金。
  • 可以先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追问】刚才我打通电话了,他让我补签劳动合同,不知道他是不是想扣我一点工资,找各种理由,我是签还是不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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