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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聘用我为另一单位员工,我与另一单位有事实劳动关系。与原聘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有原聘单位聘我为另一单位员工的聘任合同?

其他 2018-07-21 12:0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派遣工,。、,。、
  • 哪些证据可以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1、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

    2、缴纳各项费的记录;

    3、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证件;

    4、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5、考勤记录;

    6、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1、2、4、5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如果用人单位不提供上述资料怎么办?

    1、记载有劳动者名字的用人单位文件;

    2、用人单位与其它单位签订的有本人签名的购销合同或其它类型合同;

    3、工作中在第三方留存的有本人签名的资料;

    4、录音、录像、照片。

  •   劳动合同和聘用合同有什么区别目前事业单位,不适用劳动法,聘用是一技术性的岗位合同,按民事合同对待.仅仅从形式上看,聘用合同在许多方面与现行的企业劳动合同非常类似。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都标志着个体的人与用人单位建立起了人事或劳动关系,即标志着一种劳动法律关系的建立。  劳动合同和聘用合同有什么区别劳动合同和聘用合同其区别是:  1.合同本身的法律性质不同。聘用合同调整的是政府对公共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人事管理行为和行为规范,属于公法调整的范畴。而企业的劳动合同规范的是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属于私法调整范畴。  2合同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同,企业的劳动合同是纯粹的民事合同,合同中所规定的权利与义务对当事人来讲基本上是平等的。民事合同强调契约的自由性,一般不会发生不确定的权利或义务关系,即使发生,双方均可自由协调解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要履行一定的公益责任或义务,西方理论称为“特别权利关系”。因为聘用合同在实际履行中权利与义务常常不对等。国家有权要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须履行一定的公益性责任和义务。而且,这种国家要求具有强制性,如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将会受到惩戒处置。此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所从事的岗位工作,其性质本身也是属于社会公益性质的。一般来讲,企业职工是不承担公益责任的。  3.争议处理时审查的内容不同。由于聘用合同所具有的不同于劳动合同的特殊法律意义,在涉及人事争议时,对事业单位当事人权利与义务的审查,不仅要以合同规定为依据,在某些情况下,还要对其“特别权利关系”(是否履行公共责任与义务)进行审查,而企业的普通劳动者对此点审查是可以免除的。  4.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的主体权利不同。信法网法律援助,企业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具有较为完整的主体权利。而事业单位在与个人签订合同时,表面上看具有完整的主体权利。
  •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纠纷,认定劳动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的内容有:1,劳动者工作内容的证据,如电子文本,资料,公司相关的其他资料;2,劳动者工作的相关标识,如工作信签,员工牌,员工服装等与公司相关的任何证明;3,公司给劳动者的制度依据,最好是盖章或印刷整套、册的资料,比如员工手册、财务制度,员工名册等等;4,公司正式员工或领导与劳动者交流的资料,比如工作安排、书面通知、电子邮件的通知等等;5,劳动者可以尝试与公司主管领导对话,然后录音,并将领导的名字在录音材料里面体现,否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很难确认录音材料的真实性;6,劳动者可以通过人证,其他离开公司的员工的证言,证明劳动者在公司上班。7,其他能与公司有关的材料(工作署名的文件),均可作为证据使用。8.劳动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 超过一年的算事实劳动合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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