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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2017年9月4日入职分公司,2017年11月1日转正,至如今2018年6月19日被解雇,每月工资都是总公司银行转账到自己的账户里!我入职10个月了,该公司也没有给我买社保和签劳动合同,请问我申请仲裁:被告人是写分公司还是总公司?我可以得到哪些赔偿?请帮我解答,谢谢你

仲裁 2018-07-03 10:1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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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 要看你在公司做了有多长的时间,有没有签劳动合同以及购买五险一金,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致电咨询(如遇本人繁忙可请稍后再拨)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来律所与我当面约谈。
  • 你好,没有劳动合同,可以申请仲裁要求双倍工资赔偿
  • 您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被申请人是给你发放工资的公司,可以主张社保、可以主张双倍工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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