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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孤儿12岁,无出生证明,怎么办户口和身份证

离婚 2019-05-30 04:0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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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收养法》规定,收养弃婴、孤儿落户的条件,首先收养人必须没有子女,年满三十周岁以上,并且有能力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而被收养人必须是不满十四周岁,丧失父母的孤儿或者是查找不到生身父母的弃婴。然后收养人带着书面申请、身份证、户口本以及民政部门批办的《收养证》,还有无利害关系的两位见证人证实捡拾弃婴经过的证明,才能办理落户。而对于无能力收养却具备收养事实的,并且收养人坚持收养行为,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根据相关规定,是可以办理落户的。只需申请人带上申请书、被收养人的《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没有出生证明的,必须附无利害关系的二位以上见证人,证实捡拾弃婴的经过的证明材料)、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或公证机关的《公证书》进行办理。
  •   在医院正规渠道出生的孩子可以直接在医院办理出生证明!如果是偷生,超生,非正规手续领养的孩子无出生证明则需要有一定的关系和经济实力也可以办理,不过出生日期一般只能填写办理出生证明一月以内的!熟人可以从入院证明开始办,有正规的门诊记录,住院记录,病历。小孩出生证明怎么办理:  1、带着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如果没有知道身份证号也行。  2、孩子的名字。  3、采血卡(我们这出生三天后都采血排除先天性疾病)  4、病例首页复印件(去你们医院产科要就行)  5、出院结账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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