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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四年无结婚证,孩子三岁,男方在女方不知情的情况下贷款10万,后因感情不和提出离婚,之后告知并要求女方离婚后一同承担外债,且贷款10万元后女方并没有从中获益,也并不知情。用不用一起偿还债务?

离婚 2018-07-05 23:31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
  • 你好,没有结婚证涉及不到离婚这一说法,涉及到的是孩子的抚养问题。
    【追问】孩子两岁半一直都是我自己再带,公婆也只是偶尔看一会,婆婆说如果离婚孩子她要,我不想给,这样的话。谁的胜率大一点
  • 需要看证据,如女方却不知情且债务并未用于共同生活的话,女方无需偿还。
  • 没有结婚证,你们之间不是夫妻关系!
    【追问】您好,如果不属于夫妻关系,孩子抚养权归我的话,男方用不用给抚养费
  • 没有结婚证就不属于法律上的夫妻,也就不存在共同还债的问题。
  • 你好,你这种情况属于解除同居关系。如果该借款用于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属于共同债务;否则不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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