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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原因:4月29日中午,我驾驶小轿车由南往西左转,在两车道之一的主车道上准备左转弯。这时候由东往西直行的摩托车撞在我小车的左上角造成交通事故。交通部门认定我为主要责任,现在负主要责任。对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我想通过民事诉讼请求法院改判摩托车司机负主要责任或负同等责任。理由: 1.其驾驶的肇事摩托车无号牌、无机动车有效行驶证(即未通过车管机关的机动车安全性能检测)。 2.该驾驶员在驾驶摩托车时大声开启(擅自违法安装在摩托车上的播放器)音响播放歌曲。 3.肇事摩托车车速大于肇事路段安全限速范围(路段限速40km/h,有限速标志)。 4.在肇事路段200米距离内连续有2个行人路口,每个路口都安装有警示灯路面减速带,其摩托车没有减速慢行。 5.没带安全头盔,没穿着拖鞋。所以与造成本交通事故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请律师指教 谢谢! 请教人:陈生 2010年9月4日

其他 2011-09-05 11:0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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