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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工伤,08年6月5号拿药开假条在家治疗,太重了要住院治疗,09年5月6日我已把就医审批表交单位,这期间我多次问,要么说领导不在家,要么说出差,后来又说等办好了通知你,因为同意了就住院,说以没开假条,直到6月15日我又问说领导不同意,16日就打印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这样对吗?

其他 2011-09-05 06:4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已经错过了工伤认定时效,建议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承担赔偿责任,建议你电话联系我 问清楚情况后详细解答
  • 要及时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后做伤残等级鉴定,根据鉴定等级计算工伤待遇。 工伤赔偿包括:工伤医疗费、停工留薪期间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有伤残的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辞职的还有一次性就业和医疗补助金,等等。 如有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及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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