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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问题:该医院责任医师由于对胎儿体重预估失误,导致胎儿未接受合理生产方案,在生产过程中受损,对患者和胎儿身体,精神和财产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请问该医院是否对本次医疗事故负责任?如果负责,请问是全责还是比例责任?事情原因:患者姓名:吴女士就诊医院:XX医院该患者于2018年5月12日因怀孕(39周+3天)羊水早破前往XX医院接产,当时该患者身高160厘米,体重80千克,无既往病史,无家族疾病遗传史。经医生评估胎儿体重3600克,各项指标符合生产条件,在生产过程(顺产)中因胎儿实际体重4600克,由于胎儿巨大发生肩难产,胎儿在生产过程发生重度窒息,经抢救后恢复生命体征,直接接转市DY新生儿科进行治疗。诊断结果:新生儿重度窒息,缺血缺氧性脑病,巨大儿,臂纵神经损伤,呼吸道感染等等。检查记录:该患者从怀孕建档,一直在XX医院接受孕检检查,最后一次时间为2018年5月10日。

其他 2018-08-05 14:38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按照描述,您的情况医院具有过错,应该负有赔偿责任,医疗过错案件相对专业,过错比例要以法院委托的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为基础。建议你带上病历,来所里面谈。
  • 医院存在医疗过错,但参与度超过50%比较困难,具体要查看病案资料。
  • 医院有责任,至于责任大小是多少需要鉴定才能得知。
  •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
  •   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对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完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和轻微责任。  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 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 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详情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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