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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是一名保安人员职责是Z基地,基地含有矿石在工作中履行职责防碍非法盗挖矿人员利益,于2011年2月8日在工作中与盗挖矿人员发生争吵并威胁说报复我。在同年2月27日早上7点30分左右我下夜班坐公司小车送我回家住所建设路40栋楼下,司机小郭和一个队员开车离开我下车刚走到40栋第四单元门口,突然从我背后冲过来5人手持铁管对我从头到脚猛打一阵把我打倒在地,他们打完后乘坐路边一辆黑色小轿车离开,(后经公安调出录像显示那辆黑色小轿车一直跟我乘坐公司的车子过来的),我拿出自己手机打电话叫刚刚离开的司机小郭过来将把我送进医院救治并报案,经在医院一个月治疗诊断头部骨折,肋骨断裂二根,脾脏破裂摘除手术。后经司法部门伤情鉴定为重伤,伤残鉴定为八级伤残。我向公司书面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领导说要等公安机关破案再说如是在工作中履行职责打击报复算工伤,私事不算。暂时不能申请工伤认定,我想请问律师公司领导已公安未破案为理由不给我办理工伤认定,我能已个人向当地社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和向单位赔偿吗?

其他 2011-09-10 09:4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可以于事发一年内自己向当地社会保障部门去申请工伤认定,不一定非得单位同意或单位去申请。 现你的情况描述不够全面,如需具体咨询或帮助,可与我联系面洽。以上意见供你参考!
  • 你可以于事发一年内自己向当地社会保障部门去申请工伤认定,不一定非得单位同意或单位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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