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们离婚了,但是没有离婚协议,只有民政局简单的协议,内容很简单就是,孩子由男方抚养,抚养费有南方承担,其他的就没有了,现在不让我看孩子怎么办,这份协议对我有用处吗,这份协议在法律有怎么样的意义,我们离婚时他说孩子抚养费不用我出,看孩子随时,但现在不让我看孩子,我找他协商过,他说要付清15万才可以,我该怎么做

离婚 2018-07-10 22: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母或父,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离婚判决中未涉及探望权,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在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的过程中,请求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人民法院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认为需要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依法作出裁定。中止探望的情形消失后,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通知其恢复探望权的行使。
  • 探视权是法定权利,对方不让看孩子违法,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至于其他你的问题,需要带着你的离婚协议找律师面谈
  • 向法院起诉主张孩子的探望权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沧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