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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转让给别人了,但是国税地税申报税表上还是我的名字,这个情况下,执照税务要注销的话,需要我去工商局吗?如果逾期未申报是不是我的责任?

工商事务 2018-07-22 12:3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个体工商户纳税采用三?种税收制度:查账征收的税款;定期定额征收;核定征收。
    一、查账征收的1、按营业收入交5%的营业税2、附加税费(1)城建税按缴纳的营业税的7%缴纳;(2)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的3%缴纳;(3)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的1%缴纳;(4)按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实行5%-35%的的超额累进税率。二、个体工商户纳税标准1、销售商品的缴纳3%增值税,提供服务的缴纳5%营业税。2、同时按缴纳的增值税和营业税之和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3、还有就是缴纳2%左右的个人所得税了。4、个体工商户月营业额超过3万元才需缴纳营业税。以下的,是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也免征。
  • 我国个体工商户缴税标准:1、销售商品的缴纳3%增值税,提供服务的缴纳5%营业税。
    2、同时按缴纳的增值税和营业税之和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3、还有就是缴纳2%左右的个人所得税了。
    4、如果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是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也免征。
  • 对于偷税及其处罚 ,《税收征管法》 第63条、64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扣缴义务人采取上述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 建议向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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