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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有六个女儿一个儿子,俩老人都已过世,当初儿子结婚时有准备婚房给儿子,当初俩老人在生病期间女儿都有出钱和照看老人的义务。现老人遗留的房子大概有100平左右,现房子要拆迁,但房产证上已是儿子的名字,问:女儿有权享有房子分配吗?当初老人在时也没有书面立遗嘱要把房子留给儿子

争议解决 2011-09-05 17:0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儿子是什么时候把房产证过户的?如果在老人去世后办理的,又没有遗嘱的话,可以起诉。
  • 你好,首先应当弄清楚,儿子是在什么时候房产证改名的。如果是在老人去世之前,那么其他人就没有继承权了。如果是在老人去世之后,那其他人都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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