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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做临工受伤了.手上缝了针,手术费她付了、医院叫打吊针的费用她不付,我就没有打吊针,可是没有给我误工费生活费,我要去哪里告她才能得到我应有的损失费?我想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其他 2018-07-18 11:3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如无劳动合同是临时务工的话,收集证据向法院以提供劳务者受害纠纷为由起诉,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 属于工伤,你向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工伤鉴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依据鉴定结果要求单位按照工伤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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