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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重组过程中,工资如何计算?什么时候才能拿到破产重组实施前的工资?破产重组期间的工资如何计算?什么时候才能拿?破产重组这段时间中员工应该听哪方人员的安排?或者说如何安排?

破产清算 2019-04-28 13:5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提出破产清算的程序:

    企业因严重亏损,资不抵债,被依法宣告破产而进行清算。在提出破产申请后,法院如受理破产清算案件,通常按下列程序进行:

    1、成立清算组。

    2、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3、召开债权人会议。

    4、确认破产财产。

    5、确认破产债权。

    6、拨付破产费用。

    7、破产财产清偿顺序。

    8、破产清算的结束。

  • 在企业改制重组中,人员与机构或业务是紧密相连的。
    股份公司与控股股东都必须设置的机构所需人员,在原相关机构的人员中进行合理的分配;对股份公司新设置的机构所需人员,尽量在控股股东或发起人股东的职工中选择调配;依据股份公司和集团公司的人员相互独立的原则,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严禁双重任职;财务人员不能在关联公司中兼职;股份公司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与股东单位应相互分离。
  • 只要公司没有倒闭并且宣布破产,有没有与你们解除劳动关系的,那么单位就应该及时、足额地支付劳动报酬。对于单位拖欠工资的行为,您有两种选择方式,其一是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要求其责令对方支付工资,对方没有及时支付的,应该按照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比例加付赔偿金。其二,您可以就单位拖欠工资的行为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工资,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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