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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宜宾的他是南充的我们在宜宾登记离婚可以吗?结婚登记是在南充,这样可以吗?

离婚 2018-08-03 13:06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可以在一方户籍地民政部门办理
  • 你好是可以的。
  • 《登记条例》简化了当事人办理协议离婚的手续:
       (1)内地居民办理离婚登记时,应当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有:
        a.户口簿(常住户口簿)。
       b.居民身份证。
        c.《结婚证》(应为中国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所颁发)。
       d.自愿离婚协议书。
       e.双方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单人照片各两张。
       曾令诸多离婚当事人所苦恼的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介绍信的要求,已不再需要提交。
  • 结婚登记双方要满足的条件1、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2、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3、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4、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5、双方自愿结婚;6、当事人双方提供的证件、证明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可靠、规范、有效的。
  • 婚姻登记机关,在城市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在农村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认真审查后,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即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否则不予登记。当事人如不同意登记机关的决定,有权提请上一级主管机关解决。 [1]
  • 你好,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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