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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现在在佛山一国企公司上班,现在在公司更改我的岗位:就是把我原来的岗位和另外一个岗位合在一起,工资又没有加了很多,公司就要求我去做这个岗位,如果我不去做不是我原来的岗位的工作说就扣我工资,要不就是厂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恻不支付经济补偿,请问我可以向劳动局提出请求向公司进行仲裁吗?如果公司一定要我去这个岗位的话,我只做原来的岗位的工作,公司扣我工资并解除劳动合同,我可以向公司要经济补偿吗?

其他 2011-09-07 10:0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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