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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人 在靖江一家单位上班 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 单位也为之办了工伤保险 今年的4月份出了工伤 7月份做了鉴定 定位9级伤残 月工资3000元左右 出院之后 去医院复查 自己垫了一千多元的医药费 住院期间 是老婆请假照顾的 也花了一些钱 8月份开始上班 虽然上了班 但左手手指任然不能受力 工伤期间 单位发的是职工的平均月工资 想要问的是 我现在应该得到什么赔偿 去劳动局工伤窗口也咨询过 只知道所谓的工伤赔偿单位已经领了 但是不明白这个工伤赔偿包含什么意义 自己垫付的一千多元医药费和几百元在医院的生活费一直也没给报 左手不能受重力 对生活有很大的影响 这个赔偿是劳动部门出 还是单位出 或是两者同时赔偿

其他 2011-09-08 08:1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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