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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结婚快一年了没登记共同生活了用退彩礼钱吗?

离婚 2019-11-13 18:12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没有办理结婚证的话,是需要返还彩礼的,除非你有证据证明,彩礼钱用于了你们同居期间的生活。
  • 由于双方没有办理结婚证,属于同居关系,原则上应该退还彩礼。
      同时,由于双方属于同居关系,婚姻法不支持也不鼓励,不在法律调解的范围内。这是双方对自己生活状况的选择。也就是说这种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为此作出了明确规定:当事人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因同居关系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同时,根据《婚姻法解释》第10条第3款规定,判决返还彩礼应当以给付人因给付彩礼造成生活困难为前提。生活困难,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这种困难是一种绝对困难。确实生活困难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1)给付人为缔结婚姻,全家共同举债,致使家庭背负债务较多;
      (2)家庭成员没有固定收入;
      (3)家庭成员中重大疾病;
      (4)其他突发事件致使家庭生活困难;
      按照举证责任分配原则,给付人对自己生活困难的事由负有举证责任。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如果双方愿意协商,可以协商分配,如果不能协商,按照法律一般如下: 男方给女方的彩礼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在法律上可视为合同金,只要女方履行了嫁给你的约定,合法结婚后就属于履行了约定合同,所以彩礼是不能退还和分割的。这种案子有过先例,不退不分。 关于电视冰箱洗衣机,这些可以按照夫妻共有财产分配,一人一半。
  •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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