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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工作了五年半了,厂了要卖了,合同还没有到期,厂里应该怎样赔

其他 2019-09-19 09:30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员工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
  • 接到裁员或辞退通知,没有补偿,可以劳动仲裁要求赔偿
  • 你好,可以根据工龄要求单位支付补偿金。
  •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需要赔偿,得分两种情况来看:
    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二、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又细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 劳动合同到期有法律明文规定是否继续重新签订,同时如果企业的做法与法律规定不符合,劳动者享有权利获得企业的补偿金,具体规定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如果单位股权转让不影响劳动合同继续履行的,单位无须补偿或赔偿;如果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单位按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
  • 还在工厂继续工作 ,还在就没有赔偿的。如果裁员就有赔偿。
  • 你好,六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 公司不一定会解除你,如果公司要解除你,按工作满一年2个月的赔偿金计算赔偿您!
  • 你好 是否还在工厂继续工作 ,如果继续没有赔偿的
  • 要结合是否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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