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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前几年欠了钱,对方起诉,判决下来后,从我妈养老工资卡里按每月分期形式偿还债务,我妈已经履行了三年多,现在因为养老工资涨了,对方要求加每个月偿还的钱,请问合理吗?对方可以申请法院改判或二审吗?

离婚 2018-08-18 08:5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债权人追讨债务是他的权利,债权人如果真的提起诉讼,那就到法院应诉,并说明确没有能力偿还该债务,请求分期付偿还。至于被判令限期偿还,还是真的无能力偿还,法院也是没有办法把你怎样的,最多被拘留几天又得放出来。但是,积极想办法偿还债务,是债务人的责任。
  •  起诉追讨债务的,主要有以下的流程:
      1、收集对方欠债的证据、对方的身份信息(或对方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信息)。
      2、向法院提交诉状立案。
      在起诉时,应该向法院提交诉状、证据、双方的身份信息(如是单位的,则应该提供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信息)。其中诉状和证据材料,都要提供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相应的副本。
      3、法院立案后按规定交纳诉讼费用。
      4、由法院进行开庭审理,并进行调解或判决。
      5、任一方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上诉,由上级法院进行审理和判决。
      5、对方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可向法院申请执行。
  • 欠钱不还,可以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情况一、借款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此种情况下出借人凭银行的转账凭证或银行流水记录等就可向出借人要求偿还借款。因为转账记录等可以证实出借人已向借款人支付了款项。人民法院在面对此种情况时,会要求借款人进行举证和说明,如借款人不能证明该笔款项作出合理解释,则法院会认定此笔借款已真实发生。
    情况二、借款通过现金支付,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了收到条。此种情况下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收到条,应该认为出借人已将款项支付给借款人。人民法院在面对此种情况时,处理思路和上面情况类似,会要求借款人进行举证和说明,如借款人不能证明该笔款项作出合理解释,则法院会认定此笔借款已真实发生。
    情况三、借款通过现金支付,借款人未向出借人出具收到条。此种情况下,出借人难以通过书面证据直接证明自己已将款项支付给借款人。出现此种情形,如若借款人抵赖,出借人再向借款人讨回借款,难度便比较大了。人民法院在面对此种情况时,如若双方都不能进一步的举证,人民法院就难以认定事实,一般会作出驳回起诉的裁定。
  • 您好:根据你说述情况,要看是判决还是调解结案的,如果调解结案不需要增加履行金额,如果判决结案根据执行法官通常做法可以增加执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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