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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一点小事,我被人打了随后我报警处理但公安局认为我们双方都有过错,但其实我是受害者我的东西被打坏了,对方不赔钱。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18-08-20 22:0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   1、首先,被人打伤的程度是否已经构成轻伤,如果是轻伤,打人者就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你作为受害人应当报警。
    2、其次,如不构成轻伤,那么就属于一般的民事侵权,侵犯了你的生命健康权,你应当向法院提起诉讼。
    3、侵权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如果有精神损害的,如面部被毁容或给自身名誉造成极其重大的影响等,可以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
  • 民事侵权责任一般来说要求对方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赔偿损失的话,包括因为它的侵害给你造成的所有损失,如果严重的话还可以要求一定的精神赔偿。如果打人的行为性质比较恶劣的话还有可能侵犯刑法。可以通过双方进行协商后解决赔偿事宜,如果协商未果的话,那就报警处理
  • 打架报警,可能会涉及人身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建议尽快委托律师提供帮助,以维护你最大的合法权益,以减少你的法律风险和经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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