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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已出租,租户联系我们说楼上漏水,我们也很快联系物业要求楼上解决问题,楼上答应维修并很快做了简单防水处理,这期间我们租户要求赔偿。虽然漏水问题不大,但他们认为打扰到他们了,我们作为房东应该如何解决,都已维修了还要赔偿吗?

其他 2018-08-17 10:15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按照《合同法》第220条的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及时检查、维修出租房屋是出租人的法定义务,除非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由承租人来承担维修义务,否则出租人有义务检查、维修房屋,保证房屋符合合同规定的用途。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9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房屋的维修义务并确保房屋和室内设施安全。未及时修复损坏的房屋,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赔偿任或者减少租金。 根据上述规定,你和租户之间可以根据实际的受损程度进行协商。
  • 你好,具体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建议协商解决
  • 造成损失需要赔偿
  • 你好可以要求楼上赔偿
  • 造成损失需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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