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好,我的朋友和他的老公因为夫妻感情不合。现在在闹离婚。然后他们两个商量了一下以后决定协议离婚,现在在写离婚协议书。所以我想咨询一下,像这种情况,离婚协议书离婚程序包括什么?要准备什么材料吗?谢谢您了。

离婚 2018-10-03 18:06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协议离婚必须办理离婚登记,步骤如下:首先你们双方要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其次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会把婚姻法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向你们讲清,而你们应如实回答婚姻登记管理人员的提问。最后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过审查后,对符合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离婚申请,对你们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你们的婚姻关系最终解除。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离婚协议书; (5)结婚证。
  • 可以委托律师协助,主要是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等
  • 协议离婚的详细程序如下:
    第一步:就离婚协商一致。
    离婚主要涉及的问题是共同财产的如何分割、子女由谁抚养、抚养费的标准、抚养费支付的时间和方式、子女探视如何安排、共同债务如何承担等。如双方能就以上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则进入下一步。
    第二步:准备离婚材料。
    登记离婚时需要以下材料:
    双方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并复印两份。
    双方的结婚证原件,并复印两份。(结婚证丢失并不影响,可以婚姻查询处查档)
    《离婚协议书》原件三份。
    双方2寸彩照各两张。(通常民政局都有照相的位置,可以当场照)
    第三步:民政局办理登记。
    实践中一般只能在当时登记结婚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虽然《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可以在双方任何一方常住户口地登记。因此,建议去原登记结婚的民政局办理。
    登记时选择婚姻登记处的离婚登记窗口。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签署《离婚协议书》后,可以当场发放离婚证。
    收到离婚证后,双方的婚姻关系在法律上就彻底终止。
  •   离婚协议无需经过公证,因为该协议需要在民政部门备案,只要双方拿到了离婚证,这份协议就有了法律上的效力。   国务院《婚姻登记条例》第10条就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离婚需要出具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材料,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 你好,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协议离婚的程序为:1、申请。申请双方应当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和结婚证,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申请依法进行严格的审查。3、批准。对于符合《婚姻法》规定双方自愿离婚的,登记机关应在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准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希望能帮助你。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厦门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7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