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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需要什么程序和材料?

离婚 2019-11-09 10: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协议离婚必须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经程序,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其步骤如下:  
    1、大陆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 申请
    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当事人申请离婚,应当持有下列证件和证明:
    ①户口证明;
    ②居民身份证;
    ③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④离婚协议书;
    ⑤结婚证。
    此外,还应当交付办理离婚证及存档所需的单人免冠照片(根据不同地区的要求提供),并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离婚申请书》。
  • 以诉讼离婚需要资料为例: 
    1、离婚起诉状。当然也可以到法院口头起诉,法院会做相应的记录。 
    (一)在开头写明被告和原告的基本情况,具体是指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二)写明诉讼请求,一般在起诉离婚中会涉及如下几个方面的请求:  1)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2)有关孩子的抚养问题,包括由谁抚养,抚养费的多少以及探望孩子的时间和方式等;  3)有关财产分割方面的请求;  
    (三)书写事实与理由,概括一下双方何时结婚、何时生子,因何原因离婚等情况。  
    (四)具状人的姓名和日期。离婚起诉状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口头到法院起诉的,法院会做记录,需起诉人签字或盖章。  
    2、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也就是结婚证原件。  结婚证原件这是离婚时必须要出示的资料,那是夫妻关系存在的证明。  
    3、原告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4、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  这主要是针对有抚养权之争的,没有孩子的自然不用提供。  
    5、夫妻共同财产清单。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的名称、规格、件数、价值等方面的内容。  夫妻离婚,财产分配这是必不可少的,所以需要当事人提供夫妻共同财产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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