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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离婚了房子可以抵押贷款吗

离婚 2019-01-22 15:29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办理。 房产抵押贷款的条件: 1、年龄为18-65周岁的自然人; 2、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没有违法行为; 4、征信良好,不良信用记录; 5、能够提供银行认可的有效权利质押担保或能以合法有效的房产作抵押担保或具有代偿能力的第三方保证; 6、开立银行个人结算账户,并且同意银行从其指定的个人结算账户扣收贷款本息; 7、房屋的产权明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的条件; 8、房产可以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未做任何其他抵押; 9、房龄与贷款申请年限相加不能超过40年; 10、所抵押房屋未列入当地城市改造拆迁规划,并有房产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 11、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及时联系我们。
  • 您好,请问房子在离婚之后是否属于您一个人所有?如果是您一个人所有的话,您是可以办理抵押贷款的。没有过户给您一个人的话,您在这个阶段是不可以抵押贷款的。
  • 你好!离婚了,你的房子可以抵押贷款,关键对方同不同意。
  • 您好,放在现在归您所有吗?
  • 协议离婚时,贷款买房尚未还清时:
    一,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二,如果不能协商一致,起诉后法院也不会判决。因为贷款涉及夫妻之外的第三方。既然有贷款,房子也就没有完全的产权。可以在取得产权后,另行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一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1、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双方结婚后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 在银行进行贷款大部分银行所认可的种类包括以下几种: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 你好,房子法院判给谁了,有没有办理过户呢?
    【追问】没有判也没有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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