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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装修工人失误,忘记关手龙头,漏水到楼下,致楼下墙面部分腻子受潮。楼下将我告之法庭请求赔偿6500元维修费。我通过几家装修公司鉴定,实际维修费用大概几百元,甚至不用修,自然晾干即可,经协商我愿意赔偿2000,楼下不答应,于是请求法院做第三方鉴定。那么这个鉴定费用最后是由谁出?谢谢

其他 2018-08-23 10:4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一、你邻居的房屋位于你房屋的上面,你和你邻居属于相邻关系。二、不动产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处理相邻关系,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你邻居没有及时对老化管道进行维修,没有正确处理截水方面的相邻关系,因此对你造成损失,应该予以赔偿。三、你邻居有义务对其房屋行使管理职责,其有义务及时对老化管道进行维护。现在管道老化导致漏水,证明了你邻居没有对房屋行驶管理职责,你邻居存在过错,因此对你造成的财产损失应该予以赔偿。损失应该按照损害发生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如双方对损失数额存在争议,应该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鉴定机构对损失数额进行鉴定。
  • 败诉方承担鉴定费。
    【追问】感谢您的回答,如果第三方鉴定结构鉴定结果是损失费1000元,低于我的报价,远低于楼下的6500,这样的话,鉴定费还是我出吗?
    【回答】这种情况你要承担大部分鉴定费。
    【追问】那这样的话,楼下的岂不是可以随便要损失费?他要的损失费远大于实际损失费,这不是敲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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