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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百度上看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感觉还挺不错的,就是有的不知道是什么意思,特别是第六十四条,所以想请问一下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要怎么解释啊?希望律师帮我解答一下,非常谢谢!

其他 2018-08-21 09:4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本法的有关规定,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准予进行施工建设的法律凭证。没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没有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开发建设的项目是违法建设,应当根据违法行为的不同阶段和情节轻重,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建设、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限期拆除、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并处罚款。
  • 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原文是: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这一条款主要规定了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处罚情形,按情节轻重可以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并处罚款,限期拆除并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且可以加收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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