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住的房子是房管房,国家分给我时因我还未成年,房产证是按户口的户主即我父亲的名字登记的,我在那结婚生子三十几年,现在房子要拆迁,我拥有房子所有权吗?

拆迁补偿 2018-08-24 03:2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冒昧问一下,您父亲是已经去世了嘛?我国来说的话,不动产是按照登记生效主义来看的,您可以去房管局咨询一下,您的情况是否满足过户的条件?如果您父亲在世的话,您父亲才是房子的所有权人。如有需要的话,欢迎您来电咨询,希望能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追问】刘律师您好!我父还健在。当初分房是因我已渐成年,不适与父同住。房子分了后他与母亲离婚,我独立居住三十几年,房子是否可认定为家庭共有财产,我父亲能私自处理吗?
  • 1、婚前房产证加上另一方的名字,这种也是共有房产,但不是以夫妻关系为基础的共有,如果未结婚要求分割财产,则按照一般共有的原则进行,具体视房产证上你们的份额计算,如果是婚后加上的,一般属于夫妻共有,则分割时,对半分;区别在于存在共有的前提不同;2、具体要到那里去办理要看你们那边管辖的房地产登记部门是哪个了,具体可以咨询您买方是的房地产开发商或者(一手房)或者中介(二手房)。
  •   拆迁赔偿房能办房产证吗,  一、拆迁赔偿房能办房产证。拆迁赔偿的房地产,原则上按被拆房地产的性质进行登记发证。办理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  (2)身份证明;  (3)经规划国土部门或旧城改造办鉴证的拆迁赔偿协议书;  (4)补偿与被拆迁房地产有差价的,差值部分应提交补差发票复印件及发展商出具的付清差价款证明。  二、申请人符合上述规定,应该提交的资料齐全的,准予办理;资料不全的,在资料齐全后予以办理。  三、拆迁赔偿房的登记价,一般按新建房的建筑成本登记;补交差价的,差价计入登记价。  四、拆迁赔偿房属于商品房地产的,发红皮《房地产证》,可以转让;不属于商品房的,发绿皮《房地产证》,不能转让。  
  • 一般情况下,婚后以共同财产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虽然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应当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处理(均分的原理,一方取得房屋,对另一方按照市场价格补偿;出售房屋,所得均分;双方竞价取得房屋所有权,对另一方按照市场价格补偿)。但是还存在例外情形。婚后一方父母出资,如果产权证上只写了夫妻一方的名字,则表示该套房产为父母对自己一方子女的赠与,不是共同财产。双方有协议的情况除外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宜昌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