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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公司经营不善,打算在5月底关闭,我和公司的合同到9月初,公司负责人说按照合同提前1个月通知,于5月31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支付5月份的工资。由于不是我自身的原因,这种情况,公司是否应该给于一定的赔偿?

破产清算 2009-05-05 16:1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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