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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后,债权人的债权并未得到完全清偿,对于未清偿的债权,担保人是否继续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破产清算 2024-06-27 15: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担保人需继续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企业破产法》,即使主合同(如借贷合同)因破产而受到影响,担保人的担保责任通常并不因此解除。若债权人在破产清算后债权未得到完全清偿,担保人对于未清偿部分仍需承担担保责任。不及时处理可能导致债权人损失无法得到有效补偿。
  • 常见的处理方式包括担保人继续履行担保责任,或与债权人协商达成新的偿还安排。选择哪种方式取决于担保人的财务状况、债权人的需求和双方协商的结果。若担保人财务状况良好,可选择直接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若存在困难,可与债权人协商延期偿还或分期偿还。
  • 担保人应继续承担责任。具体操作包括:1. 若担保人财务状况允许,直接支付未清偿的债权部分;2. 若支付困难,可与债权人协商制定分期偿还计划;3. 在某些情况下,担保人还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如提起诉讼或仲裁,以确定具体的担保责任和偿还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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