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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和我的丈夫感情破裂,无法挽救,想要离婚。现在就对于财产分配的方面有很多问题,婚前我们买了一套婚房,请问婚前买房离婚怎么分一方有共有证。是平分吗?还是依据在家里的劳动贡献大小进行按比例分配呢?请律师帮我解答!

离婚 2020-10-15 07:47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所说的情况是否属于房产证上都具有双方名字,因为这套房是你们在婚前所购买的,所以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合伙购买处理。在分割房产时应该根据双方出资的比例协商确定,至于房产的归属,一般由出资较多的一方拥有所有权,然后要对出资较少的一方进行补偿。希望能够帮到你。
  • 婚前买房是登记在谁的名下 ?
  • 如果是共同所有的,是平分
  • 原则是平分。
  • 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婚后采取得房产证的,不能简单的认为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实际上,一方婚前出资购房,买卖房屋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房产证只是对购买方对房子产权的确定。因此,离婚房产分割时,该房屋属于一方婚前财产,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 你好,离婚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是可以分割的。

    通常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做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 第一,离婚可以协议离婚,协议不成的话,只能诉讼离婚,一方可以感情不和,起诉到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请求解除婚姻关系。按照法律规定,如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实质破裂,比如连续分居两年、重婚、家暴或则一方有严重生理缺陷不能进行性生活等,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法院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如果没有法定情形,法院原则上第一次不会判决离婚,需要等判决生效后半年再次起诉,如果坚决要求离婚,那么法院就会判决离婚了。 第二,建议向律师寻求一个较为详尽的咨询,这些咨询包括双方婚姻状况、财产情况、债务情况,律师的咨询会根据你的案情和婚姻纠纷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并给予一个总括性的指导意见,便于后期操作。 第三,如果同时起诉要求财产分割的,要保存好有效的证件、财产凭证等。包括:结婚证、购房协议或房产证、车辆买卖合同、发票、存折存单、借条、股票帐户、贵重财产发票。即使拿不到原件,也应当保存复印件留做底案,帐户号均要详细作记录。 第四,小孩抚养权。如果有孩子,两周岁以内,原则上判决给女方扶养,两周岁以上,根据对孩子成长最有利原则判给一方扶养,一方负责支付一定的抚养费。双方可以协商解决,确定抚养权和抚养费,以及探视事宜。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依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 20%至30%的比例给付。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是按月支付,当然,有条件的话,也可主张一次性支付。
  • 房产证属于双方的,一般平均分割。。。。。。
  • 一般是平均分配
  • 婚房的登记在你们名下的话,属于你们共同财产,按照现在市场价扣掉未还贷部分,一人一半
  • 你好,婚前你们共同买了一套房的话,这套房属于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是你们夫妻二人共同共有的,如要分割原则上是平分而不是按家里劳动贡献的大小来分,对于所谓的劳动贡献大小是无法具体衡量的,夫妻情分也不能完全不顾,因此原则上是平均分割,但若有过错方则可申请过错方少分或者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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