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去年年11月我进入物业公司上班。公司经常随意改变我工作,先由客服工作,后管保洁检查工作,后来又增加楼栋管理,强迫我停水催物业费、带保洁拔草、带保安挖沟等各种劳动。公司一直不给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养老保险,并于7月中在我不知情下,突然调我到其他小区,当日下午又以不服从安排为由辞退我。我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相应经济补偿金及补缴社会保险金。公司称“这个项目主要是项目经理及办公室主任全权负责”“养老保险包含在工资里”意思说我是主任,不签合同是自己责任,不存在支付双倍工资,养老保险在工资里,也不存在补缴。我入职时,公司没叫我填入职申请表,没有聘我为主任的任何协议,也没有约定签订员工合同是我的工作职责,只口头说我为办公室主任。其实我就是打杂的,没有人事权、签字权,也没有公章权,公章由经理掌管,公司跟移动、电信、广告等各类协议都是经理负责接洽签字盖章的。公司整个员工都未签合同。养老保险工资里确有养老保险栏目,那是公司有意规避法律设立的,员工并没有与公司签协议,同意养老保险在工资里发放。劳务关系证据我有工资表复印件,无故辞退有业主服务群公告截图。

其他 2018-08-24 14:2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咸宁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