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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相关法律规定怎么行使债权人代位权

其他 2018-08-25 11:2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合同法》第73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为了保护债权的实现,《合同法》规定了代位权制度,这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债权的相对性,从而使债权及于第三人。代位权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尚未完全履行之前,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并对债权人的债权实现构成妨害时,债权人为了保障自己的债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的权利。
  • 你好,行使债权人代位权的步骤为:行使代位权的主体是债权人本人,且需要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之位行使;行使代位权可以通过诉讼方式或径行方式;行使的范围,以保全债权的必要范围为限;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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