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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情况是这样的:我刚毕业出来找工作的时候就找了现在的公司,这么多年一直是在这家公司工作。当时公司的规模还很小,这些年公司经营得越来越好,规模不断扩大,公司的人也越来越多。最近我听说公司在筹建成立董事会,不过我不太清楚董事会职责有哪些啊?对公司会有什么影响吗/

其他 2018-08-29 13:3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董事会的主要职责有:1、负责召集股东大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2、决定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4、批准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5、听取总经理的工作报告并作出决议;6、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和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终止和清算等重大事项提出方案;8、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门负责人,并决定其奖惩。董事会是公司执行的根本,其做出的决策影响着公司的生存。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第一百八十七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 股份公司破产的,要成立专门的破产清算组,清算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申报后,清算组根据最终清算的财产赔付债务。
  • 你好,关于你所说的董事会,它的职责挺多的,一个好的董事会对公司影响也是很大的。而读书会的具体职责有召开股东大会,并且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制定公司方案,讨论一些公司重大问题的决策,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制的设置,聘用或者结果公司的经理,董事会秘书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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