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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16年12月20日和我们公司一名股东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当时约定他在2016年12月31日配合我去工商局做完变更登记,可是到了12月26日我叫他去变更,他反悔了没去。一直到2017年6月他拿着那份协议把我起诉到法院让我履行变更,而当时协议上约定清楚,如果在2016年12月31日之前他不能配合我去做工商变更登记协议无效,请问这份协议还生效吗?

股权转让 2018-08-31 06:06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需要办理变更登记。股权转让流程: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4、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5、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 按照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分为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两种类型。
    外部转让的程序,共6个步骤:
      1. 协商。这一步骤在于发现交易对象,就交易的标的、价款等基本内容达成初步的意向。
      2. 以书面方式征得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这是个严格的法律要求,直接影响转让行为的法律效力。
      3. 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实务中这个步骤和第2步可以一起解决,比如通过召开股东会的方式进行表决,并作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但这两个步骤毕竟具有不同的法律意义,因此需要单独列出。
      4.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5. 公司对股权转让的变更记载,包括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以及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相应的变更记载。
      6. 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公司变更登记。
  •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公司股权如何转让?

    一、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二、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三、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四、出让方(国有、集体)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五、评估、验资(私营有限公司也可以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六、出让的股权属于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需到国有资产办进行立项、确认,然后再到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其他类型企业可直接到会计事务所对变更后的资本进行验资。

    七、

    出让方召开职工大会或股东大会。集体企业性质的企业需召开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按《工会法》条例形成职代会决议。有限公司性质的需召开股东(部分)大会,并形成股东大会决议,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和表决方法通过并形成书面的股东会决议。

    八、股权变动的公司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

    九、出让方和受让方签定股权转让合同或股权转让协议。

    十、由产权交易中心审理合同及附件,并办理交割手续(私营有限公司可不需要)。

    十一、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

  • 公司股权变更(股权转让)应提交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可在申请书内填写);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的决议或决定(原件);
    (5)向原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
    (6)公司章程修正案或新的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签署);
    (7)股权转让协议(原件1份,涉及国有产权的,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不涉及国有产权股权转让的,股权转让协议应当办理公证或见证<本款属于深圳的地方规定>);
    (8)股东的资格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9)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
    (10)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权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 一、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最终形成股东会决议。

    二、聘请律师进行尽职调查:包括股权受让方的主体资格、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三、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四、

    如系国有股权,企业须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五、评估、验资(私营有限公司也可以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六、

    出让的股权属于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需到国有资产办进行立项、确认,然后再到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

    其他类型企业可直接到会计事务所对变更后的资本进行验资。

    七、

    出让方召开职工大会或股东大会。

    集体企业性质的企业需召开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按《工会法》条例形成职代会决议。

    有限公司性质的需召开股东(部分)大会,并形成股东大会决议,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和表决方法通过并形成书面的股东会决议。

    八、

    股权变动的公司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

    九、

    出让方和受让方签定股权转让合同或股权转让协议。

    十、

    由产权交易中心审理合同及附件,并办理交割手续(私营有限公司可不需要)。

  • 你好,协议是有效的
    【追问】那请问,协议中所约定的条款是没有约束力的吗。我要明确清楚的是,协议条款中有说明,如果乙方不能按期配合甲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协议无效,而这个期限就是2016年12月20日至2016年12月31日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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