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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今年48岁(女性),2013年4月7日在车间工伤,伤残鉴定5级,之后一直与用人单位保持劳动关系(一直在原车间上班),于2018年7月24日解除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关系后要求单位按照《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支付本人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0个月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10个月之差额,可是单位迟迟不给答复,申请劳动仲裁会支持吗,这种情况需请律师吗,律师费有多少

其他 2018-08-30 09:08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尊敬的当事人,您好,根据你咨询的问题,属于工伤的问题,一般应当先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而受伤害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被认定为工伤,可以依法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再次进行追问咨询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给我进行详细分析。
  • 发生劳动纠纷,应该先和单位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我想知道一般这种情申请劳动仲裁,仲裁会支持吗,劳动仲裁公平不
  • 协商不成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前提是你要有工资证明
  • 你好,双方协商不成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协商不成可以去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
  • 协商不成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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