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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岁10个月女孩的左脸中部位置在幼儿园被高级一的男娃抓伤(伤口长3cm,宽3mm,原脸皮已抓掉)。下午下班后去幼儿园让带娃去医院看。幼儿园先说不用去医院,她们已经处理了(用生理盐水+美宝)涂抹伤处,说不用打破伤风。最后我本人强烈要求去正轨医院(宝鸡儿童医院)就诊,大夫一看说要打破伤风,医生诊断证明建议,后期祛疤治疗。医生说这种情况会留疤,这种情况我们怎么办?

其他 2018-08-29 16:1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起诉索赔园方
  • 你好,侵权责任承担是按过错比例划分责任的。关于侵权责任是可以协商的,协商不成的依法诉讼解决。涉嫌犯罪的,向公安机关报案,依法解决。 侵权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若遭受侵权须以过错责任原则或无过错责任原则从侵权行为、侵权人过错、损害结果、因果关系等方面举证,无法举证的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后续治疗费,残疾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 ),被抚养人生活费,(丧葬费),若遭受重大身体损害的还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损害赔偿金的计算需要具体结合相关材料详细的计算。必要时建议携带有关材料当面咨询律师或者直接电话联系律师咨询较好,以便律师了解更详细的案件信息综合为你提供详细的法律咨询及具体的应对方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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