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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8月23号到电信办理手机套餐升级业务的时候遇到的情况。我进店说办理套餐升级业务,营业员就送了一个电炒锅,我真高兴,但麻烦跟随着来了。1.办理一张手机副卡的时候,营业员说店里搞活动,要送礼品并要了我地址说快递给我,事后我发现是营业员盗用我信息开通支付宝参加0元购物买的。2.办理主卡18936703369业务,营业员说送话费60元,事后我查出,她盗用我信息绑定翼支付并利用我账户里面余额给我充值了1元9元50元共计60,并且利用代金券20元,余额10元共计30元给陌生号码冲了电话费。3.办理冲100送480元红包分24期20元反还业务的时候,交了100元,但营业员说我不享受该业务,并以冲80反20的形式冲到我的账户。事后我打10000客服电话查询,给的答复是:已经成功办理该业务,并每期20元分24期反还到我翼支付里,我查了翼支付,才发现营业员擅自给我办理了分期购物在扣我的钱,分24期每期19.99元购买了IP910产品,我向营业厅要说法,给的答复是电信总部自动扣钱的程序,后查出是购买了铂乐IP910老年机,并有我的签名,和手机拍照记录,当时营业员拿来协议说是我换套餐,升级业务要签字,拍照,我也没多想就签了并合影了。*他们私自办理的分期购物我还必须要交钱,要不然就成失信人员。要求电信公司:1.针对营业员擅自盗用信息开通支付宝并购物,绑定翼支付进行消费的行为。进行查清谁给的权力,并道歉。2.针对营业厅欺骗开通的分期购物给予一次性还款解约(本人未收到此产品)。并支付产品费用397.46元。3.针对翼支付里面余额去向,给予查清并说明,并进行合理赔偿。(要求邮件或者书面方式进行说明.道歉

其他 2018-10-17 06:4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判断。
  • 您好,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判断。
    【追问】我有通话录音,他们承认是他们所为。我能不能根据消费者权益向营业厅要求3倍赔偿,毕竟是他们盗用信息,欺骗我进行消费的,共消费1元9元50元30元,还有分期产品397.74元(分期产品还没有产生扣款,9月15号才扣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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