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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于2018年3月13日入职**学院,担任外教助教一职,试用期内没签合同。一个月之后转正,仍然没有签劳动合同。工作将近六个月的时候,在2018年8月31日突然被老板以不适合该职位为理由辞退。期间两个月公司还有拖欠工资的现象,现在离职了,要求公司开具离职证明,公司找各种理由不开,要求公司清算工资,公司也不给。请问我应该如何处理。

公司清算 2018-09-01 20: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尊敬的咨询者,您好,根据你向我咨询的问题,若与单位发生劳动纠纷,应该先和单位协商处理,在协商处理的过程中注意搜集好相关证据,比如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证明工资水平的证据,如果单位有违法行为,可以进行录音等证据搜集工作,然后去劳动局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再次进行追问咨询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给我进行详细分析。
  • 你好,没有劳动合同,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双倍工资赔偿
  • 您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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