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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合伙办培训班,出资比例一样:我(全职在培训班)、我同学(有另外工作,不上班来培训班、周末在培训班美术老师)、我同学老婆(全职在培训班、担任舞蹈老师上课),创办时他们没结婚,创业两年一个月,现在开始盈利;第一年无利润我们三个都没发工资,第二年各自发了一部分一样的工资,现在是第三年了,现在基本按照工作岗位发放工作,他老婆(舞蹈老师)因为参与管理和上舞蹈课,拿了管理工资和课时费(工资3000);我同学上一个班美术和参与管理,培训班是兼职拿课时费和管理工资(工资1700);我全职参与管理、后勤、营销宣传等,我不参与教学(工资2000);现在我老婆认为我们三个股东应该拿一样的工资,认为我同学老婆是技术入股,我是营销策划等,我同学因为兼职属于参与管理者,我们不应该按照工作岗位来发放工资。现在我老婆叫我要么离婚要么退股,我很是尴尬。请问我们在法律上合伙人之间应该怎么开工资才算合理?我应该怎么让我老婆支持我不和我离婚,我也不想退股

离婚 2018-09-02 11:5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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